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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1/10/08 04:21

〔編譯羅倩宜/綜合外電報導〕蘋果共同創辦人韋恩(Ron Wayne)表示,他早就知道蘋果會成功,但這個事業像從尾巴抓住老虎,要付出極大心力,所以他選擇及早退出。

外界比較熟悉的蘋果共同創辦人是佛尼亞克(Wozniak),事實上韋恩也是,他是賈伯斯在遊戲公司Atari的同事,比賈伯斯和佛尼亞克年長二十歲。

韋恩說:「這個事業會帶來旋風式的改變,我很清楚;但我也知道它的困難度。」現年七十七歲的韋恩接受彭博訪問時說:「如果我繼續跟他們一起奮鬥,我會是墓園裡最有錢的死人,因此我選擇走別的路。」

擁一成股份 創辦12天後退股

韋恩表示,賈伯斯辭世是「無可衡量的損失」。他說:「賈伯斯還有很大的潛力和創意沒有發揮,如果他能像我一樣多活二十年,帶來的改變真是難以想像。」

一九七六年創辦蘋果時,賈伯斯和佛尼亞克都是二十出頭的小夥子,當時韋恩已四十歲,有過創業失敗經驗,不敢承擔太大風險。他說,賈伯斯和佛尼亞克很年輕,沒有資產可被債權人追討,萬一蘋果倒閉,他要負擔公司的大部份風險,卻只有一成股份。「他們兩個理解這一點,所以我在蘋果創辦十二天後退股。」他以二千三百美元賣出十%股權。如今蘋果市值已超越三五○億美元。

韋恩雖然退股,仍續擔任顧問,因年紀較長,也扮演賈伯斯和佛尼亞克兩人間的協調者,還幫忙設計蘋果公司logo和電腦外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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